中国戏曲学院戏曲教师研修班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形成生动实践,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提升戏曲教师教学水平,加强戏曲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戏曲教育事业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我校计划开办戏曲教师研修班,现面向全国招生。
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师生回信中强调,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回信对传承发展好戏曲艺术提出殷切期望,也为新时代戏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的校训,弘扬“薪火相传、守正创新”的传统,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新中国戏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学校概况
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师生回信中强调,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回信对传承发展好戏曲艺术提出殷切期望,也为新时代戏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的校训,弘扬“薪火相传、守正创新”的传统,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新中国戏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生专业
戏曲教育、艺术教育
三、培养目标
坚持美育导向,突出素养引领,积极探索戏曲在美育课程体系中的新动向、新方法、新路径,提升戏曲教师教学水平。通过专业培训对戏曲美育课程实施的思路和方法进行引导、示范,切实推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四、教学安排
(一)主要课程设置
《名家讲座》《戏曲美学》《戏曲表演技法》《戏曲剧目研习》《戏曲身段》《戏曲表导演创作》《戏曲服饰穿戴》《舞台调度与规制》《戏曲+人工智能》等。
(二)教学方法
名家讲座、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研讨等。
(三)学习形式
线下集中授课。
(四)师资队伍
学校教授、优秀青年教师以及戏曲理论、美育教育、文化政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五)授课地点
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六)教学周期与时间
周期:10天
时间:计划2025年7月6日报到(具体详见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条件与要求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且能够保证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全程学习时间。
(二)全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艺术教师。已经从事戏曲普及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艺术教师、艺术管理教师优先。
(三)从事传统文化教育的社会人士。
(四)艺术类、师范类在校生。
(五)常年从事戏曲教育普及领域的其他从业人员以及爱好者。
(六)能够遵守中国戏曲学院教学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
六、学费
新学员价格:10000元/单人。3人及以上至5人成团9折优惠,6人及以上-10人成团85折优惠,11人及以上成团8折优惠。
老学员价格:8500元/人,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保险、授课费、证书费用等,不包括餐费、往返交通等。)
七、招生人数
原则每期/每班人数20人,可分多班同步授课。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材料
1.提交《中国戏曲学院戏曲教师研修班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注:以上所有材料,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戏曲师资培训班。
(三)报名方式
按报名时间及要求,将报名表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xjyb@nacta.edu.cn,邮件以“姓名-戏曲师资培训班”命名。
九、录取
我校将对报名学员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中国戏曲学院戏曲教师研修班录取通知书》;未收到通知书者视为未被录取,不再另行通知。
十、结业
(一)学员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后,以交流研讨和展示的形式汇报本期学习成果。
(二)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内的全部课程,经我校非学历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为学员颁发《中国戏曲学院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一、缴费与咨询
(一)缴费方式
收到录取通知的学员,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缴费。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611786781、19525618884
联系人: 徐老师、魏老师
有意向报名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戏曲师资培训班咨询”)。
十二、附则
(一)学员正式入学后,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开课后,因学员个人原因旷课,课程不予安排补课。旷课累计达12学时,将取消学习资格,不予结业,学费不退。
(三)学员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因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学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生工作及教学内容解释权归中国戏曲学院所有。
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5年5月